文╱銀正雄
有這麼位檢察官,早在李登輝執政的年代,就以其品格和專業素養,深獲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賞識。然而也因為他辦案很「白目」,往往只對事而不對人,分不清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讓當時的國民黨高層頗為「討厭」,屢進讒言中傷的結果,終於讓他的檢察官生涯走得一波三折。
到了第一次政黨輪替,換陳水扁上台,這位檢察官再度以自己的清廉和辦案的六親不認,受到彼時法務部長陳定南的重用,讓他接任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雖如此,他的個人際遇竟是如此雷同──這一回換民進黨高層厭惡他,只讓他做短短的十個月,就叫他滾蛋。
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這個人就是現任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是全國檢察官共同票選的第一名,即便在特偵組成立之初,也是大家公認理應是檢察總長人選的第一名。 但造化如此弄人,哪怕他排名在第二名的謝文定,第三名的陳聰明之前,結果在陳水扁的操作下,他卻淪為「末段班」,幾乎是只要這位「貪腐前總統」在位一天,就形同永不任用。
如今,大家也應該都明瞭了,陳水扁的遲遲不肯提名黃世銘,本就其來有自。一個滿身都是銅臭味的腥羶總統,怎麼會願意在身邊,擺上一隻鐵腕作風的「司法老虎」來等著咬人?那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嗎?
忠奸從來不兩立,這一歷史鐵律,再度印證在黃世銘的檢察官仕途之上。
以此,我們不難發現在馬英九第一次當黨主席時,當時的國民黨何以會在立院的陳聰明任命案,投下反對票?原因如今格外明顯了,畢竟有誰能比當過法務部長的馬主席更清楚黃世銘的操守和鐵漢作風?──唯清廉者,始能知清廉者。
政界是如此涇渭分明,媒體人或名嘴又是如何?
事實上,如果我們回顧過去那段螢光幕上的政論節目,將會發現當時率先鼓吹讓黃世銘當首任檢察總長的,其實是跑司法出身的陳揮文,他的根據就是檢改會的票選結果。然而誰也沒料到,對陳聰明的出線,在立院投下贊成票的,卻是當時的親民黨立委。這筆帳,陳揮文從來不敢向屬於宋系的邱毅去算去討。
到得 2008 年的 320 以後,政黨第二次輪替,咱們這位不知分寸的名嘴,又在李濤的節目上公然向馬總統提名黃世銘,來當新任的法務部長;理由是要清理前朝積弊,進行司法改革,必須有黃世銘這樣在操守和能力都非常出類拔萃的檢察人才方始足膺重任。
平心而論,陳揮文的見解並沒錯,問題在他不是站在總統這一高度來俯瞰全局,更不了解法務部長也是要「調和鼎鼐」的,必然會發生某種「政治性」的相互作用。而這正是黃世銘的人格中最欠缺的,這就是為什麼馬總統會把他放到法務部的政務次長去磨練的主要原因吧。
陳揮文的不在其位,而悍然謀其政,固然從此讓他「逢馬必反」,卻也顯現名嘴干政、亂政的最惡劣示範。然則這種只知其一,卻不知其二、其三,只見樹而不見林的膚淺和短視,一旦所謀不遂,索性在電視或電台公然罵街的下流行為,又何止在黃世銘的這項人事案?
即以此而論,一個現階段只適合當檢察總長的,本身又從來不具「政治」性格或魅力的,一旦當起法務部長,豈非擺錯位置,愛之適足以害之?
我們也因此明白,原來在馬總統的心目中,黃世銘一直就是他屬意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的人選。 只是陳聰明有著立院同意的任期保障,在沒下台前,黃世銘只能等待,而政務次長這一職務卻是讓他可以藉此學習「政通人和」的最佳守備位置。這不,就拿今天的媒體報導來看,不也有藍營的立委說他「比以前多少懂得溝通」了?
雖然如此,對馬總統在昨天出訪「久博之旅」前所發布的這項新任檢察總長提名,也還是有若干國民黨的立委頗不以為然──「因為他太兇」。
這足見黃世銘或許懂得溝通,願意溝通,這固然是出於職務上的需要,但本身卻仍然不「政治」。而相較於陳聰明的太通人情世故,太懂「政治」,搞得自己也因此大翻其船,在黃世銘而言,可謂正是「適時適才適所」,全體國人也總算等到一個不「政治」的檢察總長。
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因此可以學到一樁很重要的教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懂得事情演變的來龍去脈前,不要亂攪和,不要對主事者插手干預,任意下指導棋? 否則,一旦在 4 月黃世銘的任命案通過後,對於陳致中的是否該羈押,台灣的媒體必然藉此大肆炒作,政論名嘴照樣會掀風作浪,結果是台灣亂象依舊,伊於胡底!
我們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位司法鐵漢來當檢察總長,人才培養不易,可別又讓那群名嘴的傲慢和偏見給平白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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