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滴在文章

八月 23, 2009

悔不離婚 害孩子受苦

位於: 雲淡風輕自在逍遙 — 股子的部落格: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好人有更好的人生!跑腿幫 @ 1:07 下午


 

文/孤雁


如果可以重來,媽媽會毫不考慮的一口就答應「離婚」。

如果可以重來,媽媽一定會離婚,並且帶著你們離開這烏煙瘴氣的環境。

當初,因為大家都說,有父母的家庭比較完整,小孩才不會讓人看不起;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媽媽的一時心軟,讓弟弟才小二的年紀,就學會爸爸歇斯底里的發脾氣、摔東西,並且動手打人;小四的哥哥卻一看到爸爸就躲得遠遠的,稍一不如意、不順心就嚎啕大哭;我們母子三人卻要活在動不動就有人來要債的生活恐懼中。這一切看在媽媽的眼中,都成了媽媽心底的痛。

既然一切都已無法重來,那麼一定要照我們的約定:媽媽努力工作賺錢、存錢,而你們努力用功讀書,有一天一定可以離開這裡,建立一個屬於我們母子三人幸福快樂的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3/today-family1.htm

無迴響

仍無迴響。

本篇文章的迴響 RSS 訂閱。

抱歉,本篇的迴響表單已關閉。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