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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0, 2010

什麼心態?

位於: 雲淡風輕自在逍遙 — 股子的部落格: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好人有更好的人生!跑腿幫 @ 8:03 上午

 

富商醫師借洋妞腹生4子「把小孩當芭比娃娃」


【突發中心╱基隆報導】真是心態可議!基隆市一名富商和醫師,只因為認為混血兒很可愛,竟在短短不到三年間,陸續買進三名中亞烏茲別克女子來台當代理孕母,為兩人各生下一名和三名混血寶寶,但富商並不滿足,再買進一名烏茲別克女子想借腹生子,不料對方遭驗出有愛滋病,這樁有錢人的離譜遊戲才東窗事發。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昨痛批:「這些人的行徑太荒唐!養小孩不能像養寵物一樣!」


警方調查,富商邵復華(50歲)在基隆投資設立和睦家診所及雅登藥局,郭宏斌(47歲)在診所擔任醫師,郭的表弟連國棟(38歲)在藥局任藥劑師。警方昨將三人依偽造文書、違反《人工生殖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邵嫌與連嫌各以10萬元交保,郭嫌以20萬元交保; 此外,本案協助處理烏籍女子受孕的醫師蔡佳璋以3萬元交保。警方表示,郭嫌等已違反《人工生殖法》相關規定,可處5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到烏茲別克買4女郎

烏茲別克位於中亞,種族多是烏茲別克人,也有俄羅斯、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少數民族,該國國民平均年所得僅3540美元(約11萬3280元台幣),是我國去年國民所得1萬7660美元(約56萬5120元台幣)的五分之一,相對貧窮。
邵復華4年前到烏茲別克經商,娶了該國女子邵麗娜(24歲),妻產下一子後無法再生育。邵嫌向警方供稱,2007年底他背著妻子,找烏籍代理孕母以求學名義來台,代理孕母懷孕期間,他每月支付1千美元(約3萬多元台幣)當生活費,產子後再支付3萬美元(90多萬元台幣),並安排對方離台,孩子則交給保母照顧,「我向戶政機關登記時謊報孩子為妻子所生,不料成為警方破案關鍵。」


其中一女罹患愛滋病
郭嫌則供稱,他與前妻育有一對兒女,看見邵男的混血兒子十分可愛,於是也想生個混血寶寶,當時他正與妻子進行離婚訴訟,情商表弟連國棟與烏籍女子Rita假結婚,表弟向Rita謊稱無法生育得進行人工受孕,Rita後來生了一名女兒,因Rita產後堅持不肯跟表弟離婚,遭趕出門。
郭嫌並稱,他自己不久離婚後,到烏茲別克再找一名當地女子,人工受孕後接來台灣,又替他生了一對孿生子。
警方表示,邵嫌即使有了2個像娃娃般的男孩,他疑因太喜歡混血小孩,又找來烏籍代理孕母假冒Rita,不料該女遭衛生局驗出愛滋病,且遭比對出其身分與真實的Rita不符,於是報案,並調查發現邵妻生下第一胎後曾動過手術,不能再懷孕,邵男才和盤托出,坦承找代理孕母違法過程。
針對找外籍代理孕母生混血兒行為,長期關懷混血兒的賽珍珠基金會執行長柯宇玲表示,一般人想生混血兒的動機,多半是認為愈遠的種族生下的小孩較健康,但因混血兒可愛,連續找外國代理孕母生產,的確罕見。她批評,此舉簡直是把混血兒當成「可愛芭比娃娃」,將小孩當成滿足個人欲望的工具。


竟因混血兒可愛就生

兒福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則對一干嫌犯的行徑痛批「荒唐」。她說,只因為混血兒可愛,在好玩的心態下,花錢將孩子製造出來,卻沒給完整的家庭,「養小孩不能像養寵物一樣,以為給他物質生活就夠了。」王育敏表示,「這樣被生下的孩子名不正言不順,不知道媽媽是誰,在某種程度下有點像棄嬰。」且挑選烏茲別克孕母的心態也很可議,像在篩選品種,根本不是愛孩子的表現,而是根據自己的需求。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分析,四、五十歲年紀會想領養或找代理孕母,通常有三種心態,第一為天性,這種情況多出現在母親身上;第二是年紀較長,想要有小孩含飴弄孫;第三則是將小孩當成寵物,尤其混血兒外貌漂亮、可愛。他指出,經濟能力許可的人可能會認為這是一種展現自我能力的表現,好像代表自己很有辦法,這種情況在國外一些影星身上常見。
2010年05月20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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